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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学院2017-2018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5 作者: 来源: 人文艺术分院 点击: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学【2014】28号文件相关规定,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树立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学生自觉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决定开展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项目和名额
1. 文明班级,评选名额占系(部)学生班级总数的20%;
2. 文明寝室,评选名额占系(部)学生寝室总数的20%;
3. 三好学生,评选名额占班级学生人数的8%;
4. 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占系(部)毕业生总数的5%;
5.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占系(部)班级和团干部总数的20%;
6. 优秀寝室长,评选名额占系(部)学生寝室长总数的10%。
二、评选条件、评选程序
依据《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文件要求。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以二级分院评选为主。评选工作要在学生党支部书记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承担。先由分院初评,初评结果在院系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然后报送到学院学生工作部。
三、评选要求
1. 申报文明班级、文明寝室需填写《先进集体确认表》(纸质版打印一式两份,电子版,附件1.2)。
2. 申报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寝室长均需填写相应的《先进个人登记表》(纸质版打印一式两份,电子版,附件3.4.5.6)。
3.请各分院于5月28日前将登记表、汇总表及评比过程佐证(纸质版打印,电子版)材料,以系为单位统一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上交至学生工作部姜雪老师【综合楼213】。填写表格必须使用第三人称,表内内容除签字外一律使用计算机录入并打印。
学生工作部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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